113年祖孫金像獎計畫

一、計畫內容:

(一)活動方式 :各校(園)募集最像祖孫三代臉相片,『祖父母、父母、孫子(女)』。

(二)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公私立學校(含幼兒園)學生及其家人(103-112年已獲祖孫三代頒獎之金像獎得主,請勿送件)。

(三)繳交期限:113.4.12(五)放學前交至輔導室輔導組

二、作品規格及評審標準

(一)作品規格

1、以手機或數位相機皆可,直橫不拘,不可有合成或電腦修片等後製。

2、文字區以200-300字內(含標點符號)之文字寫下對祖父母的感謝話語或發抒三代相處的故事如相似的興趣、嗜好、才華…等(以中文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

3、請將清晰祖孫三代家庭互動相片一張(彩色照片)附於著作使用權同意切結書暨報名表。

(二)評審標準及方式:遴聘評審委員組成本活動評審小組,以祖孫三代臉之相似度及對祖父母的感謝話語或發抒代間相處的故事如相似的興趣、嗜好、才華…等遴選出優良作品。

(三)結果公布:得獎名單將公布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三、獎勵方式:獎勵方式如下另獎勵件數將視活動報名總數適度調整。

(一)金像獎10名:客製化祖孫三代似顏繪相框及獎狀乙紙(獲獎者須授權照片俾利主辦單位製作,並配合頒獎事宜)

(二)佳作20名:獎品及獎狀乙紙,並由各校安排於公開場合予以表揚。

(三)入選30名:獎狀乙紙,並由各校安排於公開場合予以表揚。

四、頒獎事宜: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暫定),依實際公告為主。

五、其他

(一)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之情況,若經發現取消其參賽資格,請各校就送件作品進行初步篩選。

(二)作品若需留底請自理恕不退件,另版權屬主辦單位(報名時請務必填寫活動著作使用權同意切結書暨報名表)。

六、預期效益

透過祖孫活動增進祖孫雙向溝通及世代的傳承,使得家庭倫理道德受到重視。使得代間祖孫關係有更多互動及瞭解以促進家庭世代的情感與凝聚,並利用滿意度問卷統計,參與家庭成員學習成效及回饋,以利後續調整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