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全國介聘本市重要日程摘要如下:
(一)4月19日(星期五)至4月29日(星期一)參加全國介聘教師上網填報資料及選填志願。
(二)5月1日(星期三)至5月2日(星期四)本市辦理申請人積分審查作業。
(三)5月17日(星期五)前各縣市將介聘作業結果通知各學校。
(四)5月24日(星期五)前介聘學校召開教評會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報局。

(五)6月19日(星期三)學校通知介聘成功教師報到時間。

二、各縣市公告之介聘注意事項將不定期更新於本局局網首頁∕各式表單∕國小教育科∕人事∕113年超額、介聘專區∕113年全國介聘資料夾∕113年各縣市教師介聘注意事項資料夾項下,請自行下載查看。
三、另依據本市111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規定略以,錄取分發「一般地區學校組」任用後應於學校實際服務滿6學期,始得申請市內介聘及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下稱全國介聘)調動(不適用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15條第3項之規定);錄取分發「偏遠地區學校組」任用後應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6年(12學期)以上,始得申請市內介聘及全國介聘調動。
四、爰上,重申本市國民小學教師甄選進用教師介聘服務年限資格限制應依當年度甄選簡章規定辦理,不適用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介聘辦法第5條第4項(原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15條第3項)之但書規定。

五、檢附「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13年全國介聘)日程表」、「113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113年全國介聘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13年全國介聘申請表」、「113年全國介聘申請表填表說明對照表」各1份,並已同步公告本局局網首頁∕各式表單∕國小教育科∕人事∕113年度超額、介聘專區∕113年全國介聘資料夾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