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市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市內教師介聘作業及積分審查,配合本局國中普通班教師介聘期程及地點辦理,說明如下:
(一)積分審查作業:113年5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假本市左營區福山國民中學辦理,請貴校轉知參加113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市內介聘教師逕至本局局網(http://www.kh.edu.tw/)/各式表單/國中教育科/國中人事業務/教師介聘/市内教師介聘/113年教師介聘期程及相關表件下載各項表件。

(二)113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教師市內介聘開缺學校名冊另於113年4月29日(星期一)公告於本局局網。
三、貴校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教師員額控管原則如下:
(一)總員額控管8%(無條件進入)為原則。
(二)惟屬偏遠、特偏及極偏地區或員額編制僅1班1師或1班2師之學校,不受前述控管比例之限制。

四、另依據高雄市112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介聘小組第一次會議決議略以:近2個學年度分散式資源班於任一學年度列入觀察期即不開缺。
五、綜上,如貴校委託本局辦理113學年度市內教師介聘,且112學年度至113學年度分散式資源班皆未被列入觀察期,依據說明三之原則控管教師員額後,倘尚有實際缺額,本局將逕行開列予市內介聘單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