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提報本市防災士培訓課程師資一案,請轉知所屬,並函送意願者相關資料與證明文件至本府災害防救辦公室彙 整,請查照。

說明:依高雄市政府113年12月30日高市府災防字第11337308000 號函辦理。